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连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连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局领导分工、局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信息;

  2、局制发的普发性非涉密文件;

  3、由我局举办的会议和局领导出席相关政务活动信息;

  4、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众可通过局门户网站(http://www.lianzhou.gov.cn/qylzgzj/gkmlpt/guide)查找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单位还将采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其他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将依申请内容,依法处理。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1、申请人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4)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方式

  申请人通过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单位递交申请,也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关事项。

  (二)受理工作

  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答复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2、受理机构:连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地址:连州市良江路3号聚源大厦3楼301,邮编:513400;联系电话:0763-6633061。

  3、申请处理:(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提出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关于收费问题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连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